中国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结合编制结构及实际工作需要制定2015年招聘计划,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现正式启动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严格考核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人员质量。
(二)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根据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要求拟定招聘计划,按岗位学历层次要求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信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在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通过中国医科大学主页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
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国家及省要求的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一)应聘者应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应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毕业年份依据岗位具体要求,获得国外学位者毕业年份不受条件限制。
(二)应聘者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其他外语语种须达到教育部要求的四级水平并同时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获得国外学位者,视为学位授予国官方语言符合聘用条件。
(三)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四)符合具体岗位的其他资历要求。
(五)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开启报名通道,具体以招聘系统通知为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认真阅读相关公告通知,明确拟报考岗位的具体专业资历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下载填写《个人信息诚信承诺书》、《公开招聘报名知情同意书》,确认并承诺所填写个人及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二)考试
笔试科目见报名系统岗位详细信息。笔试科目两科(专业及英语),分值比例5: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结合资格审查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降序排列,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权重计算考生的最后成绩。
最后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降序排列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专业加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及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进行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生最后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文件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考察重点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以及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人员,我校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签定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有关政策
(一)公开招聘人员要按规定参加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二)招聘期间,考生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视为弃权。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31900986
附件:中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中国医科大学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