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二类:一是专任教师(含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二是实验教师。具体情况详见招聘计划。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资格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应聘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
2.应聘实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制须为2年及以上。
(二)年龄要求。
应聘专任教师、实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对于专业建设急需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或达到学校特聘教授、优秀带头人条件的人员,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其学历、年龄等可适当放宽。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大连民族大学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应聘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在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按学校规定向学校指定的邮箱投递报名表,同时需提交本、硕、博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学术成果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电子文档等。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者,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1.专任教师
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进行考核,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
会计学专业为紧缺专业,一般要求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若硕士研究生应聘会计学教师岗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列为面试对象:
①本科、硕士均毕业于会计学科排名在国内前5名的知名高校;
②本科毕业于会计学科排名在国内前10名的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外知名高校会计学或相关专业,通过ACCA全部科目的考试。
2.实验教师
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监督检查
大连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核过程。
(六)报审。
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大连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八)考察、体检。
1.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延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与聘用后的待遇
(一)经学校审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取消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正式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协议,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老师、薛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87656138、87509391
附件:1.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2.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大连民族大学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