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面向国内外招聘中药学院院长的公告
沈阳药科大学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学校现设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医疗器械学院、社科与文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亦弘商学院等9个学院。
沈阳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始建于1985年,其前身是沈阳药学院中药系。学院下设天然药物化学系和中药系。天然药物化学系下设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食品药学教研室;中药系下设生药学教研室、中药分析与鉴定教研室、药用植物教研室。学院还设有学生实验中心、中药标本馆、药用植物园。
学院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化学和中药质量控制两个三级实验室、教育部与辽宁省创新药物研究与设计重点实验室、辽宁省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药资源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天然药物提取分离与工业制备工程技术中心。还有与日本北海道药科大学共建的中成药分析研究室、与韩国东亚大学共建的中韩分子生药学研究室。
学院有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十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药学博士后流动站。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中药学科都为省级重点学科。天然药物化学是国家级精品课,生药学、有机化合物波谱解析、药用植物学被是省级精品课。中药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天然药物化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药化学实验中心为省级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现有教工68人,其中教师53人。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13人,副教授18人。
根据学院发展建设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中药学院院长。
一、招聘条件
(一)德才兼备,学风严谨,作风民主,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二)不限国籍;
(三)如全职聘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如以阶段性聘任方式来校工作,年龄可放宽至55岁,但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
(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学术视野开阔、在全国或全球有较强学术影响力,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先;
(六)具有天然药物或中药学学科的专业背景、博士学位,在国内工作的应聘者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国外申请者需达到上述相当资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等,胜任学院行政工作;
(九)需有三年以上留学或在国外从事教学科研经历。
二、待遇面议
三、应聘材料
(一)个人基本材料
1.个人自然情况介绍简历;
2.学历、学位留学或在国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证明等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包括个人近十年代表性论文著述(十篇以内)、科研课题、科研成果材料。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电话:024-23986036
联 系 人:张海景
Email:yaodazhaopin@syphu.edu.cn
沈阳药科大学
二O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