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24个院(部、中心),拥有54个研究院(所),学校现有教职工1995人,专任教师1408人,其中教授151人,副教授454人,博士生导师48人,硕士生导师530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722人,硕士研究生2152人,博士研究生201人,留学生166人。学校秉承“博学躬行,尚志明德”校训,弘扬“唯实尚行”的校风,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培养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许多已成为大中型企业的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党和政府的重要领导干部。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巩固师资队伍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关键地位,切实完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6名,包括博士研究生31名,硕士研究生15名。其中,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含蒙汉兼通岗位)计划招聘7名。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2015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招聘范围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5月18日,即1980年5月18日至1997年5月18日间出生的人员),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且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为学历起点,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准入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zxbm.imut.edu.cn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8:30至6月17日17:00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联 系 人:刘建国、李 丰、冯 华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时要注意所报岗位与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可以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按钮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和电子邮箱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将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报名期间有专人值班,认真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应聘者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22日8:30至24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经报请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须进行笔试,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随时安排)。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察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可选用蒙、汉任一种文字,不得混用。选择汉文做答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做答,选择蒙古文做答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做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使用蒙古文做答。
做答文字须由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
6.笔试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生效。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主页“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8.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中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线打印)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本、硕、博学历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毕业院校开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待定,请随时关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内公告通知。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中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严重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对于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根据招聘实施方案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面试考官组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可选择蒙古语或汉语答题,其中报考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含蒙汉兼通岗位)和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语答题。
5.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我校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博士学历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应聘硕士学历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主页上“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与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取消应聘资格,所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二)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人计划卡、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5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2015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工业大学监督电话:0471-6575724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设立任何培训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附件:《2015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