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博明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为县属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各界诚邀勇于接受挑战、德才兼备的人才加盟,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会计人员1名。
二、招聘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1日
三、工作地点
湖北省来凤县教育局五楼教育集团办公室
四、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全职在岗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强烈的职业担当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4.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5.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应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
(二)专业要求:财会专业,有过在企业从事会计主管经历3年及以上。
(三)年龄要求:30周岁到45周岁之间。
(四)薪酬待遇面议。
(五)任职要求
1.建立内部报表体系,为公司决策和相关部门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持。
2.依照本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3.负责公司职工工资、福利的发放。
4.负责公司各种费用审核和报销事务,组织各部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
5.协调与税务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6.依据政府部门规定和公司管理要求编报内部和外部统计报表。
7.执行材料管理制度,完整记载材料(包括废料)的采购、入库、领用和出库,负责各类材料的存储管理。
8.执行各类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建立资产台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9.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辖资产进行实地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各部门资产的调配、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变动手续。
10.对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提供财务支持。
11.进行年终决算,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和总结。
1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的档案管理。
1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直接将《应聘报名表》以“姓名+应聘岗位”为命名发至邮箱:279128490@qq.com。
2.《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填写要求:结合工作总结填写个人简历,需完整叙述工作经历,并以工作总结方式将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绩效、工作感悟和个人优缺点全面、完整、准确的描述。应聘者还需提供身份及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包括: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工作经历、重要荣誉以及其他代表个人能力的相关证书)。
3.报名结束后,针对报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相关报名资料由公司统一销毁,恕不退还。我公司会严格保护每一位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
4.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日下午17:30。
咨询电话:0718-629019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投递简历及相关证件、证明进行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考试形式及相关事项。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测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与经验、专业技术能力等。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名单,同岗位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考试总成绩未达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总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1.组织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自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在得到复检通知的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复检医院为初检上级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进行核实。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者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也可以视情况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应聘者和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职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者,按程序予以解聘。
七、其它
(一)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个人征信报告;
(二)报考人员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需保持24小时畅通,如因电话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通知招聘相关事项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等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的内容,清楚并同意有关诚信报考要求;
(五)《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