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办法》(烟高人社〔2014〕1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烟台高新城市更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收集简历、资格审查、面试、择优录用等程序。
五、收集简历
收集简历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
六、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资格及职称信息等内容的审查,资格审查符合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
七、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辨证思维与综合能力。包括: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能,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考核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和对应招聘岗位人数从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面试低于7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九、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与应聘合格人员签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设一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联系方式:胡莹雪0535-692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