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品行良好、善于学习、工作积极,开拓意识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高,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规定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本次招聘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reda.gov.cn/)公开发布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08:30—7月21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7月15日10:30—7月22日12:00
报名网址:http://lqrczk.sdzxkj.cn/login.php
报名人员登录网址,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保证照片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点击“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考生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环节还须提供、使用此表。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5日11:00—7月23日12:00。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每人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人员请及时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7月27日9:00—7月29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7月29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将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超出计划招聘比例数量的,并列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应聘诚信承诺书》各1份,其中个人签名处务必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和参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凡因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等其他因素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其他方面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依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总成绩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
(一)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入职后须服从岗位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聘用单位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组织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关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查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3-886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