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湖南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一,是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设有四个学院28个专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和组织招聘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人才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院的发展努力工作,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
(三)符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四)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硕、博毕业生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内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查询证明,国外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1日(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三张近期2寸正面照片,直接到我院人事处(办公楼501室)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陆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iu.cn/)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2015年5月10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请网上应聘人员携带应聘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2寸正面照3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办公楼5楼501房进行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来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同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并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笔试主要内容为撰写一篇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实际操作: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及方向上的相关技能。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实际操作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无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82015(刘老师、程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782013(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2015年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