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市区文三校区和小和山两个校区。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非教学岗位共27人,其中思政辅导员岗位6人,管理岗位12人,其他专技岗位9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非教学岗位情况简表》,附件1)。
除辅导员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优先考虑取得博士学位者或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位。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含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15年7月底前报到时进行。
2、专业。由浙江外国语学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除辅导员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针对取得博士学位者或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招聘程序安排予以体现。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浙江外国语学院招聘系统(http://zp.zisu.edu.cn/webadmin/login.aspx)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选择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4月29日17:00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是,招聘条件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以及其他岗位有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聘的情况下,将按实际人数组织招聘考试,不受此限。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校将于2015年5月初在学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思政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
思政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笔试初定于5月16日,面试初定于5月17日,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具体安排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5的名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
面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其他专技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根据应聘人员是否属于优先招聘对象,分批进行。
首批招聘专门针对招聘单位优先考虑的取得博士学位者及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通过直接面试或单列笔试、面试进行优先招聘的办法进行。其中,取得博士学位者直接参加面试。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者人数不超过1:5比例的,直接参加面试;超过该比例的,先参加笔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安排面试,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首批招聘笔试和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9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详见附件1),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首批招聘后,尚有空缺的岗位将安排第二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笔试初定于5月16日,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知识(见附件1);面试初定于5月17日,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笔试后,各缺额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分批招聘和入围办法,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外国语学院网站(http://www.zisu.edu.cn,公示公告栏)或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is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0571-88213021
2、浙江外国语学院纪检监查办:0571-88219523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外国语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13021(人事处张老师)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