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方案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2013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批准学院正式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现有在校学生万余人;设有软件技术、艺术设计、轻化工程、陶瓷工艺、机电工程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与技术、经贸商务、音乐8个系(院),形成了以电子信息、艺术设计传媒和轻纺食品为重点建设的专业大类,开设31个专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2015年4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地点和要求: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表格下载”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携带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784号)。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试教和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试教和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校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实际操作能力。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笔试、面试、试教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所有进入各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供核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学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2862155(邓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861189(院监察室)
附件:2015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