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薛埠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确保我镇幼教工作的正常开展,打造一支优质精干的幼儿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幼儿教师,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积极向上,为人师表。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经验且教学成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容貌端正、口齿清楚、才艺俱佳。
4、户籍所在地不限,男女不限。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5日
报名地点:薛埠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如实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
三、招考方式及程序:
所有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专业技能(包括弹唱、舞蹈、绘画)和说课。
1、专业技能: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说课: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专业技能和说课的分值均为100分,计算分值时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录用。
四、录用管理和待遇:
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考察期为一个学期,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确定前4名参加体检;
2、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镇文体站、镇幼儿园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政审。
若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先体检,合格后再政审。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2661576、13815006866
监督电话:82666222、82661370
二○一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
2016年薛埠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