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中共五莲县委、五莲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五莲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9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16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8:30—7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15日10:30—7月1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wljy.cn(五莲教育信息网)。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16年7月15日10:30—7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6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于2016年7月26日8:30—7月29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参加网上报名,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报名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18日上午12: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五莲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岗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聘用计划,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小学语文岗位。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到五莲县教育局(五莲县城文化路59号)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016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6年五莲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7月15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尚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报到证、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现在五莲县内公办或注册民办幼儿园中任教满1年的幼儿教师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所在幼儿园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学前教育岗位先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进入试讲、才艺展示环节。按照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才艺展示成绩30%计算总成绩。
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试及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其他岗位先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组织面试。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