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通知
根据《2016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7月3日(星期日)上午6:45。
二、参加对象:报考集美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参加体检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个人1寸免冠相片1张在体检当日上午6:45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集中地点:集美区人民政府大院(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日24时后禁食禁水,体检费用自理(中小学约400元、幼儿园约470元左右)。
2.怀孕需分娩后体检的,请于7月1日下午5:00前提交医院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及缓检申请至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集美区教育局504室。
体检时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否则以作弊处理,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683358
附:体检人员名单
集美区教育局
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