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2016年秋季集体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翔安区马巷的第二中心幼儿园位于马巷镇后滨安置房,隶属于翔安区教育局,是区级巾帼文明岗、厦门市家长示范性学校。幼儿园辖下1个中心园,12个教学点。为进一步促进我片区教育教学工作可持续发展,优化教师队伍,根据幼儿园实际,拟招聘一批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法如下。
一、招聘条件
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教师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弹、唱、跳、画四项技能;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但持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4日上午11:00,有意应聘者请填好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聘用人员报名表”。命名“姓名”并发电子邮件到mxeybgs@163.com。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3501715;手机:15259289695。
(二)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三)审核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翔安区马巷镇后滨安置房)
(四)填报信息: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现场审核:报考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学历和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证明)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有职称人员提供)
6.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7.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现役军官证、结婚证、随军家属审批表以及其他能证明随军关系的相关材料(随军家属提供)。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7月8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马巷镇后滨安置房)
(三)面试内容
1.学科素养(占总成绩40%)
(1)主题画(内容现场公布)
(2)即兴伴奏(内容选自省编教材《领域》大、中、小班上册)
(3)视唱(内容选自省编教材《领域》大、中、小班上册)
(4)舞蹈(自定,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片段教学(占总成绩60%)
内容选自省编教材《领域》大班上册。
五、招聘方法:
(一)参加2016年翔安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成绩及格以上的落聘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择优录取,聘任为集体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
(二)原中心幼儿园代课教师和集体办幼儿园临时聘用教师符合招聘条件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优先考虑,择优录取。
(三)择优录取: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若以上条件未招满,则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弹、唱、跳、画四项技能;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但持有:教育学、心理学或幼儿园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的人员。
(五)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
六、聘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聘用:被录用者,将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学年。拟聘用人员由所属片区中心幼儿园根据区域内幼儿园需求统一调配。
(三)待遇:
1.代课教师根据《关于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工作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15〕148号)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等。
2.集体办幼儿园教师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厦翔教〔2015〕5号)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等。
3.幼儿园重视受聘教师专业引领,师徒结对,指导受聘教师专业发展和岗位应聘技能训练。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果您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理想、有抱负,请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真诚欢迎您的到来!
翔安区马巷第二中心幼儿园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