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应聘我校教师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个别专业可放宽至硕士学位。非北京生源硕士毕业生应聘我校教师或管理岗位必须是在北京高校取得硕士学位,在京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我校不予接收。
(二)在职人员。京内调动人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户口;京外调动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请登陆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招聘系统(www.edu.cn/bucea)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职位(每人限报3个岗位);
(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简历初步筛选,并负责组织通过初选人员的面试、试讲及其他考察工作;
(三)用人单位将拟同意接收调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送交人事处;
(四)人事处对用人单位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人事处将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 编:100044
网 址:www.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8322218、010-68353444
联 系 人:赵老师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