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对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说明),特殊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一般应为企业一线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急缺岗位无合适一线人员时,可聘用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但严格控制数量。
(四)北京市户口。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计划
我院2012年拟聘用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4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网上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6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Email:bvcar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序号XXXXXX号××专业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如“应聘岗位序号201201号园艺系植保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1、个人简历
2、最后学历证明
3、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
4、户籍证明
5、相关的荣誉证明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6月27日前学院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面试:6月28日-29日安排面试,并进行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
(三)考核及评价
2012年7月2-3日由学院组成的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1、试讲:对应聘专任教师及实践指导教师的合格者安排试讲,并就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进行答辩;必要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实践动手能力测试考核。
2、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小组在试讲、动手能力测试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评价意见,初步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2010年7月9日前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综合考察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决定聘用
学院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10244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嘉010-80358899-659(负责岗位序号201201-201209、201212-201214的招聘工作)
刘杰010-52781285(负责岗位序号201210、201211的招聘工作)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