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采取由赛罕区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西城区教委支持、与北京四中合作办学的方式,办成具有北京四中管理模式和教学质量的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
该学校建设规模为64个教学班,其中初中、高中各32个,可容纳全日制在校生3200人,满足1500名学生同时就餐,近1000名学生住宿。为了保证办学质量,宁精勿滥,初步确定从起始年级开始,每年按照初中4个班,高中4个班的教学规模进行招生。
根据该学校整体的建设规模,结合阶段性的办学目标,为于2012年9月1日使学校的管理走上规范化道路,初高中起始年级各4个班保质保量地开足开齐所有课程,赛罕区人民政府决定,为其公开招聘优秀中学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初中教师22名,优秀高中教师8名,赛罕区在职正式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计划
1. 初中教师22名,其中语文4名 、数学4名、英语4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2. 高中教师8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历史1名、地理2名、通用技术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2.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能力;
3.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等具体要求;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报考者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2.应聘教师从事过6年及以上初(或高)中对口学科教学工作,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中级教师40周岁以内(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45周岁以内(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特级教师直接进入考核、体检,合格后录用;其他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和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共同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1年12月5日通过相关报纸、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 1月5日。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人事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新市区达尔登北路赛罕大厦504房间),联系人:王军,联系电话:0471-6651036 ,13500611656,邮箱:31823051@qq.com。
3.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个人亲笔简历、近期4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寄到报名点或亲自到报名点报名。
(三)初审
初审时间和办法由赛罕区公开招聘中学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初审资格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由赛罕区公开招聘中学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应聘教师的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若入围教师面试分值相同,则均进入试讲阶段。
(五)试讲
试讲时间、地点、办法由赛罕区公开招聘中学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应聘教师的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依据应聘教师面试成绩与试讲成绩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考核,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凡不符合教师健康标准的一律不予录用。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在指定地点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工龄和教龄,不合格者终止录用关系。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初审、面试、试讲、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工作全部过程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规定进行。
4.招聘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要主动回避。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录用人员有关待遇
1.录用教师按所评职称聘任;
2.在赛罕区管辖范围内解决录用人员子女进入优质学校就读;
3.录用教师列入赛罕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4. 区政府协助录用教师购买安置房;
5. 录用教师如符合以下条件,若其配偶需解决工作调动问题,区政府将在本区范围内给予协调办理:
(1)录用教师曾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在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工作满三年;
(2)录用教师连续三年经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3)录用教师为特级教师。
八、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面试试讲评审组。
上述方案由赛罕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公开招聘中学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