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为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县城内学校师资紧张局面,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乡镇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除外)队伍中为县城内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工作由献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为切实做好选聘工作,教体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选聘专任教师9名,其中:语文2名、英语1名、思想品德1名、物理2名、化学1名、音乐1名、体育1名。
小学选聘专任教师61名,其中:语文17名、数学17名、英语5名、音乐6名、体育7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4名。
三、应聘条件
(一)全县乡镇学校在岗公办教师(乐寿镇中心总校辖区内教师、2013年及以后县招聘的教师、2013年及以后招聘的特岗教师除外)。
(二)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热爱学生,积极进取,热爱教育事业。
(三)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学科必须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献县教体平台、献县教育信息网(网址:yun.aedu.cn/130929)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3日。
2、报名地点:献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育体育局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献县城区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献县教育信息网下载,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3)要如实填写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5、同一学科所选聘人数与该学科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选聘。
6、资格审查。对应聘的教师,由县教体局按照选聘条件,在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各类证件,如发现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通知于2016年7月5日在献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于2016年7月7日—7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献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为同一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理念、职业道德规范。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 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献县第一中学。
(4)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于2016年7月14日在献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开选聘人数,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通过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照现场随机抽取课题、限时备课、现场说课、现场打分的程序操作,每位应聘者进行15分钟的说课(音乐、美术学科为10分钟说课和5分钟的才艺展示)。面试评委一律外聘,面试成绩分别在应聘人员说课结束和该学科面试结束后公布,并在献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19日。
(3)面试地点:献县第一中学。
五、加分项。符合选聘条件籍贯为外县的2009年、2010年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加5分。
六、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也并列者,按第一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如第一学历也相同,按教龄长短确定拟聘人员)。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拟聘用人员原工作单位,就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对拟聘人员在献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依据拟聘人员所报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同学科内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优先选择。如第一学历也相同,教龄长者优先选择招聘岗位。
八、选聘工作完成后,由教体局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魏永江
咨询电话:0317-4627956
手机:13832756552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