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高中教师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3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点: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二层第十会议室
主办: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因工作需要,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各公办中学需招聘100名高中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于5月13日(星期日)上午8:30来我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和查阅档案等。招聘现场将进行笔试(时间约为6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分。毕业生应聘时需提供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重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三张、《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
通过笔试、面试等被聘用的毕业生将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该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服务期限不满五年者每年应缴一千元违约金)。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学校优先提供住房;聘用期间每年二次探亲假的普通交通工具往返路费由该县财政给予报销;在聘期内报考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由毕业生本人与所在学校协定,并由学校在学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
更多信息详见《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高中教师
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高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教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需用人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法,吸收一批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招聘学校岗位和名额
高中教师100名(招聘学校岗位详见附件3)。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福建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3、身体健康,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黄嘉琪(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组长:李伟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郑文权(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何欢宝(县政府副县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人社、纪检监察、教育、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欢宝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2012年5月5日—5月15日。
(二)通过笔试、面试和查阅档案等考核方法聘用。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约为6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分。聘用对象由招聘小组到有关师范院校进行招聘。应聘人员应聘时需提供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重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三张等,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县招聘领导小组通过笔试、面试和查阅档案等考核方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及操作细则见院校公告)。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服务期限不满五年者每年应缴一千元违约金)。聘用期满,工作需要和考核称职可续聘,两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和首次聘期内不得随意调动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的除外。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办理。由用人学校优先提供住房;聘用期间每年二次探亲假的普通交通工具往返路费由县财政给予报销;在聘期内报考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定,并由学校在学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补助。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1、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参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这次招聘工作,精心组织,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发扬民主,积极监督支持。
3、各有关单位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实现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在命题、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等工作中的舞弊行为。在招聘过程中,凡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由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电话:0898—85529009)。
附件:1、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2、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