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51名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51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历(计划内统招、具有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以下同),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3、海南省户籍或生源;4、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5、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反应灵敏,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
1、报名及相关信息:2015年7月9 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内发布。
2、采取当面报名的方式,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设置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不具体到学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其复印件;③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④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⑤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纸质一份,并将此信息表的电子版传到cmysjg@163.com邮箱。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 月20日-25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11号)
联系电话:0898-67620580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
4、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5年8 月3—4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6:4计考试总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8月12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8月14日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时间为2015年8月20—21日(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公布面试成绩。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将于8月25日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5、考核和体检。
考核为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进行全面考核,调阅应聘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毕业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择岗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和面试6:4计考试总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由考核组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择岗,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A、笔试成绩高者优先;B、高学历者优先;C、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D、独生子女者优先。如有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8月28日起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公示结束后,9月5日上午9:30到澄迈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并由本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聘用期间考核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澄迈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
3、录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组长,县人社、教育、监察、编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工作,由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招录程序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5年澄迈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安排表 .doc
澄迈县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