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全县教师岗位计划公开招聘151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商河实验中学(商河县鑫源路22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登录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下载《2016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二代身份证、2张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段学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费,专业技能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每人70元;非专业技能岗位每人40元。
报名技能岗位的考生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河县教体局(青年路101号)领取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技能岗位考生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后、专业技能岗位和非技能岗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计划相应调整到该学段语文教师岗位(其中,幼儿园的校医岗位调整到幼教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学科的A岗位上使用,即小学语文教师B岗位调整到小学语文教师A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情况及调整情况,在商河县政府网进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专业技能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顺序进行;非技能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各环节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一)专业技能岗位(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教师基本功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从言谈举止、逻辑思维、形象气质、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等有关事宜,请于资格审查后关注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并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河县第二实验学校(滨河路南段1号)缴纳笔试费4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本学科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示。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知识。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占30%、4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商河政府网和商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分别占30%、40%),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