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优化示范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小学教师20名、初中教师40名(其中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聘10名),共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须2011年9月30日前至今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原为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一级(职称过渡前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情形的。
三、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照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限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地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致远小学(淇水关路与天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报名时需持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1份(附件2,自行下载);
5、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提交《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1份(附件3,自行下载)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四)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最低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开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五)本次招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