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7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教体系统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采取与平阴县2016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步报名、同步笔试、分别组织面试的方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6月24日之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先报考,但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教师资格笔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未全部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已经报名济南市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或报考平阴县2016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均可兼报一个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岗位;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全县招聘非在编教师5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组织,县监察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教育体育局南楼二楼会议室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师范类毕业生经审查批准后,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近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24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正反面打印),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4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提交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报名考务费40元(已经报名济南市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或报考平阴县2016年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不再交费)。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含兼报)应达到招聘计划的2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增加至同学段报名比例最高的招聘岗位。报考取消计划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不同意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予以退费。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