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教育均衡,确保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强力推进建设教育强县战略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我县今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2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偏远乡镇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
(1)初中教师须全国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小学教师须本科(2012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国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有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教师须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幼教专业毕业,中师以上学历;
B、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C、声乐、舞蹈或绘画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特教学校教师须高等院校国家任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特教专业毕业,有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偏远乡镇定点小学教师适合宁乡户籍,限男性。
6、我县有正式编制的教师不属于报名对象。
三、招聘职位
(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虎山特教学校教师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19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31-87878011
(二)其他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18日
2、报名地点:宁乡县教育局一楼10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宁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纸张规格为白色A4复印纸)填好,报名时带至报名现场,同时须提供下列与招考职位条件相对应证件材料:
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带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201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5、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②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须对口专业报名;其他小学教师职位可跨专业学科报名。
③除偏远乡镇小学定向招聘教师职位外,其余职位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数。偏远乡镇小学定向招聘教师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综合成绩决定是否聘用。
④报名时每人收报考费150元,进入面试的每人另收面试费100元。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4、笔试后按报考职位,依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教育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7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优者为准),依报考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与新教师岗位培训一并进行,时间在6月下旬(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教育信息网查询)。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自负。
七、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聘职位的要求,采用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对象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宁乡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凭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毕业生档案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试,如有考生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依次递补。
九、聘后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聘五年。
2、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7881282,0731-87899568。
宁乡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
宁 乡 县 教 育 局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