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教师,现将具本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和骨干教师。应聘者必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证,英语达到相应水平。骨干教师还应教过两届以上高三,培养尖子生有突出成绩,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心理学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通用技术教师1名。
三、招聘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4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地质中学办公室。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应聘者将有关个人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情况等)交学校办公室。
2.为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广纳贤才的招聘原则,学校将专门成立招聘教师专业委员会,参与听课的教师(评委)由校长聘任,下聘书。
3.由办公室接收、整理应聘者求职材料。
4.办公室组织相关学科教研员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并查验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证件。
5.由主管领导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
6.教务处组织应聘者考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高考模拟试题。)
7.教科室组织说课、试教。
8.校领导、专家对试教合格者面试。
9.确定人选后,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10.拟聘人员通过体检(定点医院),合格后经公示,报主管单位审批,可办理学校聘用手续。
五、聘用教师的待遇
1.享受我校同级同类人员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的定级、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晋升等按照我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3.享有我校在职职工同等的工作、学习权利。
4.享有我校在职职工同等的探亲假、寒暑假、婚假等法定假期。
5.享受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由学校和本人按国家规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负责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3.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和应聘人员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学校或个人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
联系电话:0731-8516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