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录对象主要是: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些新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省编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用和日常管理,学校负责使用。
对这些新招录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将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对被解聘、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其年薪、编制等待遇随即终止。
从今年开始,我省将积极开展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注册制度的试点,提高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学历标准。对不符合教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教师资格,严禁聘用不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