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 油 市 教 育 和 体 育 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教师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已于2016年6月1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按照“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经测算,可入闱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2.44728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4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未按此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98号江油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后楼305室。联系电话:0816-3227286。)
(三)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请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带二维码)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在职在编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递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自行询问所报岗位是否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816-3227286,来电咨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上午09:30至11:50),并于2016年7月6日下午13:30至16:30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6日(下午13:00-17:00)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98号江油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后楼305室。联系电话:0816-3227286。)
四、领取《面试准考证》注意事项
(一)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应出具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考生带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
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江油市政务网http://www.jiangyou.gov.cn/。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政务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