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入围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情况已于2016年6月1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参考者在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之规定,经测算,可进入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42.9916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新区人社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16—8825391)。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绵阳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5、本县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递补
(一)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来电询问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二)递补考生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执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
(二)资格复审时,原则上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平武县政务网(pingwu.my.gov.cn)。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