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南充市顺庆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3名,现就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教师55名,详见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1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区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教师在顺庆区教育局报名(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南充市顺庆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应聘单位”统一填区属事业单位;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单位”统一填顺庆区区属医疗机构;应聘教师人员“应聘单位”统一填区属学校。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校尚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由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能反映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核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顺庆区教育局分别对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