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体育教师来源渠道,改善体育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14〕1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业余网点学校运动队体育兼职教练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人员(以7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基本条件
1、热爱体育事业,有志于从事青少年业余训练教学工作;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教练员岗位的教育
教学工作;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体育兼职教练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运动专项 |
招聘人数 |
岗位具体要求 |
市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
体育兼职教练员 |
跳跃 |
1 |
1.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专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 4.具有一年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上相关专项带队经历。 |
市教育局 下属学校 |
举重 |
1 | ||
跆拳道 |
1 |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温岭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民东路258号行政中心610室)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带队经历(县(市、区)级及以上体育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报考该职位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改报名。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撰写训练课教案和模拟训练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各专项考生的训练课教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模拟训练课对象。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
按撰写训练课教案占40%,模拟训练课占60%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模拟训练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模拟训练课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考试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公示阶段后,不再予以递补。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2、报考教育局下属学校考生聘用后同时从事体育教师和兼职教练工作。必须在两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16645、86177210、86206610
附件:报名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体育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