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温岭市教育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59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择优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00名(含雷公山哨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温岭市生源的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2.本科学习阶段专业是师范类,且是温岭市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
3.至2016年2月16日还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仍在温岭市教育局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㈡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下列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到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㈠网上报名。报考者应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在报名时确定报考职位,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温岭市教育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一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网上报名时,请使用基于Chrome内核的最新360浏览器或最新谷歌浏览器。
1.报名网址:http://122.226.134.58:8083/web5/project/projectinfo.aspx。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08时至2月16日15时。
3.报名流程:
(1)点击“报名须知”,查看网上报名的相关政策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2)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的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信息保存成功后,请务必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列号,凭报名序列号可修改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和上传形象照片。
(3)点击“查询和修改”,修改个人的基本信息及报考职位。
(4)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白底彩色形象照片,大小控制在600*800内。不符合要求的形象照片,现场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
(5)点击“打印报名表”,打印《2016年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师范生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务必在打印“报名表”前核对有关报考信息。
㈡现场资格审核。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者不再受理。
2.审核地点: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3.审核办法: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打印的《2016年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师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相关户籍证件(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不予列为面试对象。若出现空缺的面试人数,按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2014、2015年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打印的《2016年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师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每门科目48元。
(三)调整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温岭教育信息网公布各招聘职位报名情况,考生可据此进行调整报名。
1.调整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者不再受理。
2.调整报名地点: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温岭市太平街道黄杨山路6号---教育局机关大楼北幢三楼309室)。
调整报名后,在温岭教育信息网再次公布各招聘职位报名情况。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6年4月3日至4月16日登录“温岭市教育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笔试准考证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办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科目。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试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考试说明中未涉及的学科由温岭市教育局命题。
本次考试我局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组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组考学科专业知识。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招聘职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若该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上,则以50分为该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若该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在50分以下,则以该招聘职位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成绩和笔试科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