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市技工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财务学、金融、金融学;
5、温岭生源或温岭市常住户口或父母双方(含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以2016年4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
2.报名地点:温岭市行政中心大楼607室,咨询电话:0576-86123611。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温岭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1张,如有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资料也一并提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本次招聘计划取消。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面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温岭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