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莆田砺青中学决定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新任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12个学科,共29人)
1.语文教师8人;
2.数学教师7人;
3.英语教师1人;
4.化学教师1人;
5.生物教师2人;
6.政治教师2人;
7.历史教师2人;
8.地理教师1人;
9.体育教师1人;
10.音乐教师1人;
11.美术教师2人;
12.信息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招聘范围及年龄:面向全省(即2016年6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应往届毕业生、常住户口不在我省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院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任教满5年的往届生只要全日制本科毕业即可。
4.资格要求: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核、面试、聘用等工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并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到莆田砺青中学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
2.随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主要获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5日
2.面试地点:莆田砺青中学
3.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与分值:
面试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面试使用的教材:
(1)语文:人教版课标实验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上册;
(2)数学:人教版课标实验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上册;
(3)英语:科普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仁爱英语》八年级上册;
(4)化学:人教版课标实验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册;
(5)生物:河北少儿出版社课标实验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上册;
(6)政治:人教版课标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八年级上册;
(7)历史:北师大出版社课标实验教科书《历史》八年级上册;
(8)地理:湖南教育出版社课标实验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
(9)体育:广东教育出版社《高中课标体育与健康》;
(10)音乐:湖南文艺出版社课标实验教科书《音乐》八年级上册;
(11)美术:人教版课标实验教科书《美术》八年级上册;
(12)信息:教育科学出版社《高中课标信息技术基础》。
6.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面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7.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由区教育局负责从全省内随机抽调,每组由7人组成。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并在荔城区教育信息网、砺青中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面试号、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五)递补
入聘对象因其它原因放弃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学校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聘用情况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应聘待遇
参加应聘的教师一经聘用,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见习期及正式聘用的工资待遇参照莆田市荔城区人社局核定、荔城区财政局发放的区属同类教职工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联系人:郑彬 联系电话:0594-2293438
莆田砺青中学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