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批准,慈溪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教师:6名
(二)保育员:5名
(三)食堂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慈溪市户籍人员。
(二)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年龄: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保育员及食堂岗位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资格要求:
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教工作经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保育员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或保育员资格证。
食堂人员初中以上学历,有食堂工作经历。
(五)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幼教工作者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6月28--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慈溪市机关幼儿园金山园区值班室(门卫处)(金一路)。
报名咨询电话:63895019。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保育员上岗证、保育员职业资格证、食堂人员相关资格证。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
资格现场审核,当场告知审核结果。各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教师岗位)
笔试时间:6月30日中午13:00---14:00
考试地点:慈溪市机关幼儿园金山园区(金一路)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幼教理论及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6月30日下午14:10-----17:30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面试测试技能,保育员、食堂人员岗位面谈方式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保育员、食堂人员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教师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仍并列,加测面试;末位并列的保育、食堂岗位加测面谈)。
3.体检
现正从事幼教工作者提供在职幼儿园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体检对象按岗位要求到相关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所聘用岗位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4.考察
对照本次招聘公告要求和岗位匹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5.聘用: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参照机关幼儿园编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慈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