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的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毛金忠等13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郑建凤等 13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毛友菊等25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认定条件及测试过程舞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2年5月3日起至5月9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地点:江山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4072559 4072502。
附件: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点击浏览该文件
江山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