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8名(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6届部属25位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过业(持有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且该证件上未被任何单位录聘用或未派往任何具体的企事业单位,以下同)人员(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及下属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6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后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程序。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麒麟区教育局-试点(网址http://ynxxgk.yn.gov.cn/M1/Default.aspx?int_DepartmentID=8047)(以下称规定网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注:曲靖市麒麟区第一中学、曲靖市麒麟高级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四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六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十中学、曲靖市麒麟区第十一中学、曲靖市麒麟区北关小学所设岗位只允许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及下属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6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4日止。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户籍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在领取准考证前必须交验所缺原件,不能交验所缺原件的一律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学科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2.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学科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3.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学科须相同,所学专业不限。
4.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为幼儿(园)教育或学前教育,所学专业可不限。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幼教与幼儿园、学前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的视为同一学科。任教学科为其他或无任教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仅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6.高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低层次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幼儿教师岗位除外)。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7.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包括研究生报考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和改报。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同时填写《曲靖市麒麟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未就过业保证书。现场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电脑录入及确认。现场交报名缴费小单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名不予通过。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招聘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交费。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资格审核通过已交报名费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不退报名费)。退费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报名处办理退费手续。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4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二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以2016年5月23日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