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的相关规定,经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铜仁市万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其中,综合类职位49名,教育类职位11名、卫生计生类职位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职位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技校、职高、高中)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万山区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3.万山区村、居委会(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
4.在万山区服务的乡村幼教志愿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服务满2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
5.定向招聘乡村幼教志愿者教师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服务满1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考核合格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
6.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须在万山区村、居委会(农村社区)连续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截止2016年6月28日)及以上且仍在岗,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万山区工勤人员除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6月28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不符合公开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万山网”发布,网址:www.wsxw.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9: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铜仁体育馆(梵净山大道)。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的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自愿放弃改报的可凭缴费凭证原件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及办理退费手续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及办理退费手续,视为考生自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