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号)文件精神,结合陆良县中小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6名,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中专(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详见《陆良县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4日止。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6.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6年毕业生除外)。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其他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陆良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需选岗的岗位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到该岗位层次、学科,具体任教学校待录(聘)用前选定岗位确定。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陆良县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资格(质)证书与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登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含有过就业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出具《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报名之前(2016年7月3日之前)。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考生。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而通过报名的,一律不予退费。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陆良县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6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13-14日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