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宝山区卫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宝山分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语文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1)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2)中级职称以上。(3)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相关专业毕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下午16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宝山区永乐路399号三楼办公室,李老师,56125132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同时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函件报名:将《宝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第二页下方须本人签名),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同邮寄至应聘单位。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聘”字样。来信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招考和聘用
1、审核。由区卫计委、区卫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应聘人员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若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应证件,或发现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试讲。由卫校组织应聘人员试讲,根据试讲情况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数1:1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校宝山分校)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上半年宝山区卫生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