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研究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荐、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考核办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中职学校选调1人、初中选调26人、小学选调8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2010年9月30日前长丰县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选调中职学校和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6学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以2006年工改表及人社部门核定的时间为准)。
6.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商务科技学校限高中学段同学科教师报名;初中教师限报初中岗位,小学教师限报小学岗位。鉴于吴山中学高中停办,高中学段教师可报初中学段岗位;罗集中学、陶湖中学、柘塘中学、庞古堆中学、双凤中学、土山中学、车王中学、吴山中学初中部拟将撤并,初中学段教师可报初中学段岗位或小学学段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学科岗位须是所学专业或当年度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完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报考岗位情况须由所在学校出具学段任教的证明。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近六学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在教学检查及视导中被通报批评、责令停课者;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师德师风被处理者;
(4)学校未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者;
(5)设岗学校暂无报考人员职称岗位,而报考人员要求入选后须按自身现有职称兑现聘用者(签订承诺书)。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报名地点:长丰县长新路小学(水湖镇长新路中段)。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从长丰教育体育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长丰县2016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自行选择所设岗位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需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并由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 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财政局和编办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下一测试环节。
(二)笔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若同一岗位全部报名人数均低于1:3时,直接进入专业素质测试,依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初选人选;若有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则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依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素质测试名单,并在长丰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三)专业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
(四)确定初选人员
1.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合成总成绩(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专业素质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丰教育体育网对外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长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编办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师选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笔试、专业素质测试,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报考基本情况需在学校公示。
4、专业素质测试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教育体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71331 0551-66671050
监督电话:0551-66671693 0551-66662313
附件:
1、长丰县2016年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岗位
2、长丰县2016年部分学校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
长丰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