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提高师资教学水平,解决教育系统师资短缺的问题。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规定,经2012年3月13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聘用制幼儿教师。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幼儿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县幼教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45名,其中:幼教专业25名、其他专业20名。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幼儿园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国民教育类院校毕业(第一学历,含2012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娄烦县户籍者(或属于娄烦籍生源)
①幼教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幼教专业;
②师范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艺术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其他专业。
本县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均不在招聘范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3、全日制国民教育类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
四、报名
本次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在太原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娄烦电视台发布。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2012年5月11日下午6: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报名地点
娄烦县人才市场(县城南大街政府大院前东楼一层)。
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毕业证、报到证、与报考专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须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户口簿复印时,本人与户主复印一页)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填写《2012年娄烦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试报名表》,交报名组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务费
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人90元。
5、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亲自来娄烦县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按综合试题(卷)一门安排,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占笔试分值60分)、公共理论课(占笔试分值40分)两部分。
(1)专业知识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的(2012年版)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
(2)公共理论课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的(2012年版)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理论基础》幼儿园。
3、笔试时间:2012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公布:2012年5月23日,在县政府门前公布。
六、面试
对通过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分招聘专业,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如各招聘专业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组织专业测试,讲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2012年5月30日上午9:00。参加面试的人员务于规定时间提前3小时到面试考点集中,凭《准考证》、面试证按报考专业分组抽取讲课顺序签,抽签后根据讲课时间,提前2小时按顺序签依次抽取课题签,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2小时,准备按时讲课。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面试人员按希望出版社出版的幼儿园素质教育画册最新版本中段学科(上下学期)五大领域课程的内容(《语言》、《计算》、《健康》、《科学》、《社会》、《音乐》、《美术》)随机抽签讲课。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七、体检
根据招聘专业计划数,分专业对参加面试考生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参加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学历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按体检通知按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2012年6月6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考察采取政审的方式,同时调取拟聘用人员档案等相关材料。
考察时间:2012年6月12日、13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烦县政府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署名以书面的形式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十、聘用
1、公示后,经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县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合同鉴证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按晋价费字【2002】71号执行。
2、聘用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实行合同制管理。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三年正式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人可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或自谋职业。
3、聘用人员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不再续聘,与之相应有关工资福利、生活待遇全部终止。
4、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生活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拟聘用人员务于2012年9月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报到证、人事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公众、考生等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娄烦县纪委监察局 监督电话:0351-5322674
娄烦县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0351-5321660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