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幼儿园教育集团关于非在编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舟教人【2016】14号文件《舟山市本级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订非在编专任幼儿教师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资格证 |
年龄 |
其他要求 |
专任教师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
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在省一级幼儿园工作一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
报考人员除上表所规定的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幼儿园专任教师职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幼儿,有乐于奉献、积极创新的精神;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15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舟山幼儿园三号楼副园长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4.携带材料:
(1)按照招聘计划所需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学历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3)《舟山幼儿园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5.资格审查:招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试
1.当报名人数过多(一般超出20名的),组织相应笔试,通过笔试成绩择优选定参加考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考试的资格,不计算到考试成绩总分。
2.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和上课两项。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包括弹(自备钢琴曲)、唱(自选)、跳(舞蹈自选)、命题绘画及自弹自唱。上课满分50分,上课测试根据指定教材,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当考试总分相同时,以上课分高者优先。
3.笔试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面试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8:00。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舟山幼儿园网站上另行通知。
4.考试组织工作在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指导下,舟山市教育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和上课两项考试成绩得分之和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具有录取资格。在具有录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在招考计划数内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舟山幼儿园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如有确定为体检入围者体检不合格、体检放弃导致招聘数量不足,幼儿园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相应补充人员,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再次出现招聘数量不足时,不予补充。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37661,监督电话:0580-2600333
附件:
舟山幼儿园非在编专任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舟山幼儿园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