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通知
根据《2016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2016年第2号)的精神,现将笔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9:00—10:30,90分钟,笔试详细要求详见《笔试考生须知》(附件)
2.笔试地点:舟山教育学院,具体地址为:舟山新城定沈路423号(舟山市教育局西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2016年4月5日(星期二)8:30--17:00带本人身份证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室(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内东面)领取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材料原件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室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同时领取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4.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星期五),相关要求和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6日晚上公布在舟山教育网上,请随时关注网上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笔试考生须知》
舟山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
附件
笔试考生须知
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三、除文具外,严禁带任何文字资料进场,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至考场。已带的必须及时关闭并交监考教师保管,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四、试卷发放后,应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