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16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6年第5号)精神,现将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90分钟【其中舟山航海学校专业教师1(港口管理)岗位为9:00—11:00,120分钟】,详细要求详见《笔试考生须知》(附件1)
2.笔试地点:田家炳中学,具体地址为:舟山定海昌国路5号。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2016年4月22--23日(星期五—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带本人身份证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室(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内东面)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本人身份证和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室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相关要求详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守则》。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24日晚上公布在舟山教育网上,请随时关注网上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笔试考生须知》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守则》
舟山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笔试考生须知
一、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小时内,不得退场。
三、除文具外,严禁带任何文字资料进场,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和具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带至考场。已带的必须及时关闭并交监考教师保管,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四、试卷发放后,应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题或交换试卷。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附件2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根据《2016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6年第5号)精神,现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4月25日上午(星期一)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6年4月25日下午(其中“舟山技师学院专业1”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在24日下午13:00进行,具体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在4月25日12:00左右以电话形式通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地点:田家炳中学,具体地址为:舟山定海昌国路5号(其中“舟山技师学院专业1”岗位 的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在舟山技师学院校内)。
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于4月25日上午7:50前带本人身份证到田家炳中学科技楼6楼物理实验室①报到并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无故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和相关内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只提供考试题目,不提供其他材料。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包括思考和回答问题在内。
专业技能测试:
1、体育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田径、球类、技巧等专业基本素质,考生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美术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头像写生,试场仅提供铅画纸。考生自带画具,
3.音乐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奏、声乐、自弹自唱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包括舞蹈和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的展示,考场提供钢琴和播放音乐的电脑,考生自带其他乐器、U盘、服装等所需用品。
4.电工电子专业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该岗位的实操能力,考生无需自带装备。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集中等候及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期间,不准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手提电脑。已带的必须及时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全部结束后归还,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试区附近逗留,否则如有发现作违纪处理。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面试对象在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地点等候下午的专业技能测试,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舟山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0日
附件3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守则
1、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准时报到,经确认后集中进入候考室。截止到上午8:00还未进入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2、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已带入的须关闭后交由场内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向工作人员领取。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3、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抽签、引导。候考室及面试室严禁吸烟。
4、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将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露给考官,否则取消考试资格。面试考场提供笔和草稿纸,考生可对思考的问题作简要的记录,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注意在考试题纸上,不可以进行涂写。
5、考生应按要求回答问题,掌握好时间,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6、考生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进入候考室接触未考人员,不得向未考人员传递有关考试信息。
7、考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洗手间必须征得场内工作人员同意。
8、面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9、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4月25日晚上公布在舟山市教育局网站上,请大家及时关注,并在近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