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其中,报考体育教师(足球专业)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请提供相关专业证明材料(如足球裁判证、比赛获奖证书、院系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等);
(6)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7)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8)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课堂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由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总分的60%。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将在常州外国语学校网上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一)进编教师: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结合常州外国语学校实际情况,办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社会保险;实行《常州外国语学校绩效工资薪酬制度》。
(二)新聘助理教师:签订《常州外国语学校劳动合同》;依据国家和政府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结合常州外国语学校实际情况,办理企业单位性质社会保险;实行《常州外国语学校职工工资薪酬制度》。
(三)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557800,0519-85556599
考试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557800
八、本简章由常州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常州市常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常州外国语学校
2016年6月13日
附件:2016年常州市常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