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艺术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通告
根据本园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二名,男女不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良好的沟通与组织能力。
2.2016届全日制幼儿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报名),具有艺术类特长优先考虑。
3.现在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优先考虑,年龄放宽到38周岁。
二、工资福利待遇
落实《海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精神,按照上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等五险,待遇按艺幼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三、招聘方法
1.面试:
内容为“上课+提问”+“艺术特长展示”,“上课+提问”满分为70分,“艺术特长展示”(规定项目+个人特长),满分为30分,总分为100分,以高到低排名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报团市委批准后录用。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携带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13日
2.报名携带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及一寸照片到本园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一寸照片报名。
联系电话:87655027、87655030
联系人:高老师(13967335326)、邵老师(15990352288)
海宁市艺术幼儿园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