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洛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中小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0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现制定如下考试招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00名。
1.招聘初中职位30名:语文3名、数学6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5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计算机2名。
2.招聘小学职位70名:语文男性教师10名、语文女性教师10名,数学男性教师10名、数学女性教师10名,英语10名、体育8名、美术4名、音乐4名、计算机4名。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7.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
8.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现役军人;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15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15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下午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9.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需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a.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龙区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b.“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c.“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d.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区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优待资格或专向招聘资格,不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