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精神,2016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范围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公开选拔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地震重灾县、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中小学(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6年,我省将在以下59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具体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白银区、平川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清水县、武山县、张家川县、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武都区、宕昌县、成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临夏市、积石山县、康乐县、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临夏县、永靖县、古浪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合作市。全省拟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400名(包含2015年已签约农村硕士),聘期3年。
各实施县(市、区)选拔招聘人数以省教育厅核准的计划和岗位为准。
二、基本原则
(一)选拔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特岗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搭配。
(三)2016年,“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学校仍不再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
(四)特岗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小学学前教育岗位)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4.甘肃生源(因婚将户籍迁入甘肃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二)学历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必须为2011年暨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已经签约的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三)专业要求
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相关相近专业,报考中小学音体美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专业毕业,相近相关专业目录参照去年执行;报考农村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及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学科门类下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教育类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专业。
(四)职业资格要求
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4日至6月8日,地点在特岗实施县(市、区)指定的地点。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和《甘肃省2016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1寸近期免冠彩照)进行报名。今年,考生不选择具体设岗学校,只填报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和报考岗位大类。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gsedu.gov.cn/)自行下载。
3.特岗实施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教师需求以及毕业生专业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确定设岗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文科、理科、音体美和小学学前教育四大类。现场报名时,实施县(市、区)指导考生进行报名。对不足面试人员要求的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在考试前由实施县(市、区)划定最低控制线经市(州)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和考生本人公布。
4.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其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其生源地县(区)报名,具体以各设岗县(区)公布的生源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志愿到无生源要求限制的设岗县(区)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到该县(区)报名并参加考试。
5.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小于20kb),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毕业生报名资格,由实施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市(州)复审后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不得参加全省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