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2016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一、引进人员数量
在编在岗小学或初中教师(教研员)10名。
二、引进人员类别及条件
1.省、市级名师,或省、市特级教师,学科不限。
2.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员管理及待遇
1.引进人员安排在区属公办学校执教,纳入我区教师编制管理。
2.引进人员到岗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在编教师同等条件享受工资待遇。
省、市级名师或省、市特级教师试用期满后,经教育部门综合考核合格的,发放安家费10万元(每满1年支付2万元,满5年付清),并每月给予1500元的生活补贴。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在编教师同等条件享受相应待遇。
其他情况组织不予考虑。
四、引进办法
有意应聘人员,请于2016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高新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人事计财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址:洛阳高新区滨河路20号火炬大厦B405室。业务咨询电话:0379-64332336。联系人:姚瑞周白永亮
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样表附后)、近期个人免冠2吋照片2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聘任证、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果报名人数低于引进人员1:1.2比例的,适当核减引进人员数量。
具体引进工作由本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相关方面专家进行。
1.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对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测试。应聘人员按照应聘专业、根据随机抽取内容,讲20分钟微型课和进行10分钟答辩,考察其个人业绩和对教育工作的见解。由专家按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
3.对拟引进人员统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
4.考察。由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人员到岗后,由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统一调配使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六、本办法由本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简历》样表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