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其中:教育系统拟招聘高中教师30名;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人员60名;县委党校教师3名;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16名;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7名;市政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灵山风景区管理处2名;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洛政办[2006]100号),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http://www.lyhero.com/exam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5年9月8日9:00至9月10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17:30。
3、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小组24小时内对提交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10月11日下午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注:各报考专业由用人单位根据需求提供,请报考考生按照职位表对照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宜阳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2)在宜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宜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2015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
(3)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宜阳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附件3);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市委、共青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提交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1房间(洛阳市宜阳县宜东新区奔马城标东500米路北)。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审核加分条件的人员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通过HR资讯宜阳县人事劳动保障网www.yyjobs.com.cn“考录信息”版块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 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